2月7日凌晨,武汉中心医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:我院眼科医生李文亮,在抗击新型冠状
病毒感染的
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,经全力抢救无效,于2020年2月7日凌晨2点58分去世,对此我们深表痛惜和哀悼。
2019年12月30日下午,李文亮在同学群里提到,“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”“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,正在进行病毒分型”。2020年1月1日,武汉警方发布通报称,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,在网上发布、转发不实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,传唤8名违法人员,并依法进行了处理。两天后,李文亮收到警方的训诫书,警方认定“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”的言论,不属实。
1月12日,李文亮因
发烧、
咳嗽在武汉中心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监护室接受隔离治疗。2020年2月1日,李文亮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。他发表微博称,“今天核酸检测结果阳性,尘埃落定,终于确诊了”。
接诊82岁眼疾患者后咳嗽发烧
据李文亮自述,他是在接诊
新冠病毒肺炎患者后,1月10号开始出现咳嗽症状,11号发热,12号住院。“那时候我还在想通报怎么还在说没有人传人,没有医护感染。”
在接受媒体采访时,李文亮介绍了自己感染肺炎的经过:
“1月8日,我接诊了一位82岁的女性患者,她就诊的疾病是急性闭角型
青光眼。我们平时接触患者也没有做特殊防护,病人来的时候也没发热,我就大意了。
不过,第二天也就是9号,她就发烧了。等她CT做完,我就高度怀疑她是病毒性肺炎。因为CT显示,她的症状是“双肺磨玻璃样病变”,这是病毒性肺炎的表现。而且,已经排除了常见病毒感染,支原体、衣原体感染等情况。不过,因为医院还没有用于检测确诊病人的试剂盒,当时并没有给她确诊。
她1月8号住院,我1月10号就出现了咳嗽症状。随后我的病情也发展出现严重症状,并住进了重症监护室。”
1月24日起,李文亮就一直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。“经过治疗最近又进行一次检测,我的核酸显示为阴性了,但目前仍然呼吸困难,无法活动。我的父母也在住院中。”李文亮1月31日在微博上说。
李文亮说,在病房里,他也看到很多网友支持和鼓励,心情会轻松一些,谢谢大家的支持。“在此我想特别澄清,我没有被吊销执照,请大家放心,我一定积极配合治疗,争取早日出院。”
2月1日,李文亮通过微博透露,其核酸检测结果阳性,“尘埃落定,终于确诊了。”
在接受媒体采访时,被问及康复后有什么计划,李文亮说:“恢复以后还是要上一线,疫情还在扩散,不想当逃兵!至于疫情以后的事,还没想太多。”
曾因发布武汉疫情相关信息被武汉公安部门训诫
李文亮在微博上回忆,12月30日,他看到一份病人的检测报告,检出SARS冠状病毒高置信度阳性指标。因为他的同学也都是临床医生,出于提醒同学注意防护的角度,他在群里发布了消息说“确诊了7例SARS”。消息发出后,1月3日,公安局找到李文亮并签了训诫书。之后其一直正常工作。
据媒体报道,当时有3个医学交流群发布了相关的消息。疫情初期,这些信息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。1月1日,武汉警方发布通告: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,在网络上发布、转发不实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,已传唤8名违法人员,并依法进行处理。
1月28日,最高人民法院刊文对“8人传谣被处理”事件评论称:“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,我们的确可以认定,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,说武汉出现了SARS,属于编造不实信息,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,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,给予其训诫或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”
“但是,事实证明,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,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,并非完全捏造。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‘谣言’,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、严格消毒、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,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,可能是一件幸事。”
“只要信息基本属实,发布者、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,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,我们对这样的‘虚假信息’理应保持宽容态度。”
最高法表态1天后,1月29日武汉警方发布通报:2019年12月31日,武汉市卫健部门发布关于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。随后,多名网民举报有人在网上传发不实信息。为查明情况,公安机关先后对8名行为人进行了调查、核实。根据调查情况,8人分别传发了“X医院已有多例SARS确诊病例”、“确诊了7例SARS”、“Y医院接收了一家三口从某洲回来的,然后就疑似非典了”等未经核实的信息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因上述8人情节特别轻微,当时,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、批评,均未给予警告、罚款、拘留的处罚。